2021年7月13日上午,信阳高速交警十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求助称,一辆拉石子的小货车由于篷布没有覆盖好,沿路掉落石子。抛洒物犹如一枚枚“定时炸弹”,时刻危及高速公路行驶中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成为道路安全畅通的一大隐患。
接到报警后,十大队民警迅速出警,沿途寻找隐患车辆,在淮内高速由东向西150公里处发现该车。民警通过警车喊话器将车辆引导到明港北站出口,检查发现该货车装载不规范,司机未将货厢篷布捆扎好,导致货物沿途抛洒。
据了解,驾驶员王师傅驾驶满载石子的货车从毛集上高速去息县,认为货物装的不多,路途较近,所以未将篷布捆扎牢固,仅仅简单覆盖在货厢上方。民警责令王师傅现场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通行高速公路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处200元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货车上路行驶前一定要规范装载货物,严禁超高、超长和超宽,同时检查好装载的货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会遗撒。在途经高速公路服务区时也要及时进入服务区停车检查,以防车辆长时间行驶颠簸,引起货物倾斜、散落等情况。高速公路车速较快,一旦货物洒落砸中或者碰撞正在高速行驶的车辆,极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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