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3日,南阳高速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南阳卧龙站站口执勤时,查获一起利用长途客车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当场查获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果子狸活体4只、猪獾活体7只,共计11只野生动物。 当日13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豫R56669的长途客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右侧货柜不停地往外滴水。经查,货柜里3个铁笼装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民警立即向支队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联系。现此案已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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