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7年9月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开展治理工作,使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犯罪活动受到沉重打击。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还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根除滋生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的社会因素,教育挽救涉毒特殊人群。
受到通报表彰的十个单位为: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四川省公安厅禁毒缉毒总队、贵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铁道部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