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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车拉着“流动炸弹”走高速被查获
2008-08-24 15:35:10  作者:杨军政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82  文字大小:【】【】【

 一辆普通货车滴着油缓缓的从高速收费站驶出,车上用帆布遮盖得很严实,高速交警在检查中发现居然一个“流动炸弹”――一个油乎乎的大油罐,高速交警圃田大队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82011时,正在京港澳高速圃田站执勤的高速交警圃田大队民警阎朝晖、李长胜发现一辆普通货车(豫A41240)缓缓驶出圃田收费站,车上用帆布蒙得严严实实,并且往地上滴着油,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司机打开帆布,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个油乎乎的大油罐,民警询问司机:“车上拉的是什么?”司机曹建州说“拉的是石蜡油。”“你知道这样没有安全设施拉油罐有多危险吗?”“这边急着用这材料,也没想那么多。”

正在执勤的吴炜大队长介绍说, 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货物。按规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要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有资质的驾驶员、押运员使用专用车辆、工具进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向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办运输通行证,并按规定悬挂标志,不得擅自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违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