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以来,来自全国各地的第二阶段赴川公安特警队坚决贯彻部党委的决策部署,迅速奔赴四川地震灾区,深入到灾情最严重、条件最艰苦的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阿坝等五个市、州的23个县(市、区),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投入灾后重建阶段的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工作。期间,各公安特警队领导身先士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正确决策。全体公安特警队队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怀着对灾区人民的深厚感情,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与灾区广大公安民警并肩作战,坚决克服各种困难,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奋力抢运救灾物资,积极维护社会治安,严密守护重点目标,热情服务灾区群众,圆满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交给的任务,为保卫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灾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孟建柱8月26日签署命令,给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等22支第二阶段赴川公安特警队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