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高速公路超速行驶时被“电子警察”拍照取证,新乡一名驾驶员竟使用八张光盘将车辆前后号牌完全遮挡。
9日上午10时许,高速交警巩义大队民警白剑锋、郑书磊驾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621公里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前后车牌竟分别被四张光盘完全遮挡,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杨某讲,他以前在高速公路上因超速行驶被处罚过,这次上路前为防止超速行驶被“电子警察”拍到再收罚单,就用车上的光盘将前后牌照一起挡住,不料想却被高速交警巡逻车逮个正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之规定,杨某因故意遮挡号牌被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其驾驶证记分被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