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巩义大队巡逻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巡逻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化解了一场货车火灾事故。
23日13时25分,虽已入秋却依然烈日当空、骄阳似火,大队巡逻民警黄伟、雷翔及驾驶员驾驶警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625km处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豫C72327的小厢式货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右后轮迸着火星并冒出滚滚浓烟,然而驾驶员却浑然不知,仍然莽撞前行。火灾随时可能发生!民警当即将该车拦停,货车停下后火苗迅速上窜,十万火急!这时民警兵分两路果断出击,一面进行现场警戒,一面取出灭火器、水壶迎着烈焰和驾乘人员一起灭火。灭火器暂时控制住了肆虐的火焰,紧接着是一盆又一盆的水迎头而上,一股股水蒸气喷薄而出。然而该车轮毂依然发红发热,随时可能复燃,必须继续降温!民警立刻到路外水沟取水并收集出车上的纯净水,继续进行局部降温,经过半个小时的紧张扑救,终于将火情完全掌控。
由于发现及时、措施得当、警民齐心,高速交警成功化解了一场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火灾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后,该车驾驶员对交警表示万分感激,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防范,确保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