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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再携手 高速灭火情
2008-11-07 09:01:18  作者:赵公宇  来源:高速交警巩义大队  浏览次数:809  文字大小:【】【】【

一辆车牌号为豫N09273的大货车在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南半幅619公里处时后轮起火,高速交警巩义大队民警及时控制了火情,消除了危险,为货主和车主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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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10时,,副大队长宋建伟带着两名交警执行巡逻,当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南半幅619公里路段时,发现前方停靠在应急车道内的一辆六轴大货车左后车轮浓烟滚滚,已经有火苗窜出,两名司乘人员正手忙脚乱灭火,情况十分危急。副大队长宋建伟迅速作了分工,由民警田庆博在车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疏导交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自己和另一名民警抱起巡逻车上的灭火器就冲向着火汽车,由于火情发现及时、灭火器材得力很快就控制了明火,随后又从巡逻车上取出自带的水桶对烤红的轮毂进行了降温,彻底消除了火灾隐患。

从驾驶员处得到证实,火情是由于刹车片在行驶中一直处于半抱死状态,磨擦时间过长出现高温引起,车上装载的是从西安运往郑州价值数十万元的高档沙发。由于高速交警及时有效的扑救,除了几条轮胎和轮毂受损外车体和货物完好无损,车主和货主紧紧握住 交警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不是你们及时相救我们的车和货就全完了”。交警提醒司机长途行车要勤检查车况备好灭火器材,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