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显威力 糊涂父亲丢饭碗
11日上午,省高速交警支队巩义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例行巡逻。10时许,在620公里南半幅,民警发一辆红色半挂大货车速度很快,连续超越小车,时速达一百多公里,十分危险,遂赶上去察看情况。超车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是个小青年,可能觉得被警车“盯上”了,该车突然减速,径直停在行车道内,并迅速调换了司机。这一切均被民警手中的摄像机清楚纪录了下来。经民警多次催促,该车才慢慢驶入应急车道。该大货车内只有两个人,除驾驶人外,还有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当民警要求刚才驾驶的小青年出示驾驶证时,他支支吾吾,一会说“忘带了”,一会又说“被扣了”,既不讲自己姓名、出生日期等情况,也不出示身份证件,只要民警照顾。当民警令其提供驾驶证号时,小伙子只好说出自己叫周某某,1991年出生,安徽六安人,半挂车是自己家的,车内的中年男子是他的父亲,是个老司机,自己因年龄不够,驾驶证还没有办,准备跟父亲“学个差不多”再办。当民警正在进行批评教育时,发生了惊人一幕:一直坐在车上的中年男子突然冲过来猛地扇了儿子一记重重耳光,斥责道“你开啥车了、开啥车了”!说车是他开的,还出示了驾驶证,并叫嚣如果民警有证据证明他儿子开车了,就“枪毙”他。小周被父亲打懵了,“明白”过来后否认自己驾车,并积极配合父亲“演戏”。看着二人拙劣的表演,民警又恨又感可笑,用执法记录仪记下了整场戏。等二人“表演”完,民警出示了小周驾车的录像。至此,老周还不认错,说录像不够清楚,小周则大哭起来,全部交待了违法经过,央求民警不要拘留他。民警左右为难,按他们的情节应严惩。最后,高速交警区别处理,考虑到小周未成年,严厉批评后依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1500元;而对老周的“把营运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行为,因其拒不认错并教唆未成年人违法抗法则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记12分。就这样,周某父子为自己的愚昧和小聪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