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巩义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起用透明塑料架安装车牌借此来逃避电子眼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员王某因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7日下午4时许,巩义大队民警白剑锋、郑书磊驾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巩义东站时,发现一辆郑州牌照的白色丰田轿车后车牌上好像蒙上了什么东西,乍一看是白茫茫的一片,根本看不清号牌,随对该车进行查纠。结果发现这辆轿车安装的是一种俗称气死电子眼的透明塑料制成的牌照架,电子眼抓拍时会反射掉大部分光线达到隐藏号牌的作用。据驾驶员王某讲,他以前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因超速行驶被处罚过,这次上路前为防止超速被“电子警察”拍到再收罚单,就听朋友的“建议”安装了这种牌照架,不巧却被执勤的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通过民警耐心的批评教育,驾驶员王某承认了错误,卸下了违章安装的牌照架,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并表示今后开车一定遵章守法,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