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高速支队巩义大队民警在执勤时遇到了一件稀奇事:一辆洛阳籍别克轿车套用了一辆焦作籍东风悦达起亚轿车号牌,而驾驶洛阳籍别克轿车的男子,又正好是焦作籍东风悦达起亚车的车主。本想用好车在谈生意中撑面子,却不料被交警逮个正着,罚款200元,记6分,正所谓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14日10时许,省公安厅高速支队巩义大队民警在巩义东收费站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H034××的别克君悦轿车,安装的是一副活动牌照架,遂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司机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显示:是豫CC05××的洛阳轿车。难道是一辆套牌车?驾驶员王某赶紧解释:“这车确实是洛阳车牌,套的是我自己的焦作车牌。”王某同时将自己黑色东风悦达起亚车行驶证递交给民警检查。民警经公安交通网络查询,同时电话联系豫CC05××原车主,证实万某所说属实。在民警的追问下,万某颇不好意思地道出了原委:万某是焦作的一名生意人。昨日,他要来郑州拜访一名从山东来的大客户。由于自己开的是一辆东风悦达起亚车,王某怕客户觉得自己寒酸,于是费劲托朋友关系,联系到一辆别克车。万某一看对方是洛阳号牌,觉得不好,因为客户知道自己是焦作人。为了不露馅,王某只好想出了这个“开朋友车套自己牌”的办法。
民警认为,尽管王某套的是自己的机动车车牌,但该行为同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责令其立即恢复回原车牌,并依法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