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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捡一野鸡 被罚200元
2009-01-12 15:31:25  作者:白剑锋  来源:巩义大队  浏览次数:954  文字大小:【】【】【

   1月9日,安徽籍驾驶员刘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一只野鸡,为打“牙祭”不顾危险停车去捡野鸡,结果鸡没吃到却因违法停车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严厉处罚。

    9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巩义大队民警宋建伟、白剑锋驾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639公里处,发现一辆皖M牌照的蓝色货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遂停车查看。令民警奇怪的是,驾驶座上竟然没有人,正当民警四处寻找驾驶员时,一名男子手提一只野鸡从路中间的绿化带中钻了出来。

    原来,该名刘姓男子就是货车驾驶员,安徽滁州人,刚才他驾车经过事发地点时,刚好有一只野鸡从车前飞过被撞死后掉到了中央绿化带内,刘某不想错过到手的美味,遂不顾危险停下车钻进绿化带去捡野鸡,没想到竟被巡逻民警碰上。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刘某处以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