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鹤壁大队成功处理一起涉及危化物品的交通事故,确保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1月21日上午,鹤壁大队指挥室接到报案称一辆由北向南行使运输液化气罐的货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571km西半幅发生侧翻,液化气罐散落一地,随时可能引燃并引起液化气罐爆炸,同时散落在高速公路上的液化气罐随时有可能被其他车辆撞上,引起二次事故,情况非常危急。接报警后,大队民警在薛山大队长和张国宪副大队长的带领下迅速赶到现场,并按照《鹤壁大队危化物品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及时通知消防、路政、施救队等相关单位赶往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到达现场后,薛山大队长立即组织民警设置警示标牌,并进行临时管制,同时联合及时赶到的消防、路政迅速将散落的液化气罐搬至安全地带,经过30分钟的奋战,散落的液化气罐被安全转移,高速公路也恢复了正常通行。
经民警现场勘查了解,货车是由于右后轮爆胎导致货车侧翻,该起事故是鹤壁大队严格按照支队关于危化物品处置的工作要求,快速圆满处理涉危化物品交通事故的又一成功案例,确保了春运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