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6时许,机场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王金海、张学强在郑州南收费站口执勤,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豫G*****的中巴车例行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员及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同伴神色慌张,并不时地互递眼色,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出于职业习惯,随口问了一句车上有没有载货情况,不料司机立即变得非常紧张,并支支吾吾说车上只是简单地装了一些刚买的年货。民警立刻绕到车后想透过车窗检查车内情况,这才发现车内堆积的物品已经被几块塑料膜盖了个严严实实,于是民警立即责令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揭开覆盖物,直到这时,装了整整半车、共计十余箱的烟花爆竹才“现了真身”。
后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吴某得知,这批货物是其从新郑市某生产烟花爆竹的小厂家购得,眼看元宵节将至,企图趁机转手获利,因此并未办理任何相关合法运输手续。随后,民警以烟花爆竹为国家管制货物、而吴某在未办理合法运营手续的情况下大批量运输此类货物为由依法将其扣留,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