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下午16点30分许,洛阳大队民警候学钦、李飞正在680KM南半幅巡逻时,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乘客刚刚报警称,他乘坐一辆从西安发往郑州的长途汽车,到连霍高速洛阳站下车后,把一个行李包遗忘在了客车上,包里面有身份证,信用卡、现金还有一些重要票据,车牌号没有记住,车辆颜色为白色。接到指令后,巡逻民警将注意力放在了过往的大客车上,不多时驶过来一辆陕A牌照的大客车,民警立即用喊话器让大客车驾驶员到洛阳服务区停车。到服务区后,经询问驾驶员,15分钟前他确实在洛阳站下去一个乘客,但不清楚是否有行李遗忘。民警上车在刚才下车的乘客坐位上发现了一个提包,打开核对后,还真是那位乘客的。
民警立即通知了乘客,当乘客赶到服务区看到自己的行李包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在核对过包里的物品无误后,连声向民警道谢:“谢谢!要不是你们高速交警,我的行李包真不好找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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