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了行政拘五日的处罚决定书时,驾驶员吕某痛哭流涕,他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4月14日11时40分,柳林大队的民警刘海兵、张常委正在路面上巡逻,实然一台悬挂豫P1****蓝色的小货车,引起了两位民警的注意,虽然该车悬挂的是普通货车的号牌,但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了该车的可疑之处。凭着多年的执法经验,业务精湛的民警断定这是一台偷换过车牌的低速货车。
车辆被拦停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吕某还心存幻想,又拿行驶证搪塞民警,结果假的行驶证也被当场识破。
原来,为了使自己的低速汽车能顺利驶入高速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吕某把自己的车牌号为豫PJ1****的低速货车“乔装打扮”成了豫P1****号中型货车,除了伪造了一套豫P1****的车牌外,还伪造了一套与之配套使用的假行驶证,企图瞒天过海,不想刚刚驶上高速公路,就被高速支队郑州柳林大队巡逻民警的慧眼识破。
当吕某因买卖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行驶拘留时,吕某不无感叹道:“高速交警,我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