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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 19:26:23  作者:王锦辉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949  文字大小:【】【】【

 

       刘某驾驶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前挡风玻璃破碎,竟用透明塑料布充当玻璃把驾驶室蒙住,周边用胶带固定,从陕西一路走来,到洛阳辖区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并制止,及时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
       5月2日9时54分,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洛阳大队民警侯学钦、王锦辉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680公里南半幅处,发现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豫A牌照的蓝色大货车,司机正在车下检查轮胎,民警遂下车查看情况。下车后民警发现,该车有严重的撞痕,没有后视镜,且前挡风玻璃也是用一块透明塑料布代替的,司机位置只露出两只眼,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并查看该车证件。
      原来,刘某驾驶的豫A牌照的大货车在陕西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完,刘某没有及时对车辆进行修理,而是驾驶着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大货车从陕西一路走来,由于车辆的机件不全,前挡风玻璃也是用透明塑料布充当的,刘某不敢跑快,就占用应急车道超低速行驶,想这样把车开到郑州去,没想到在洛阳辖区检查轮胎时被高速交警发现。当民警告诉刘某这样行车已经给其他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时,刘某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民警考虑到刘某驾驶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就没有对刘某作出处罚,劝其驶离了高速公路,及时的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