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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22:45:41  作者:连小军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824  文字大小:【】【】【

2009517日下午,高速交警洛阳大队民警刘文晓、连小军在洛阳东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厢式货车违规载人严重违法。
   当天1
5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豫AXO***轻型厢式货车停在了收费站下道口处,该车即不交费下站,也不靠边停车。凭直觉该车一定有问题,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看到驾驶员神色紧张,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打开货厢进行查看。当驾驶员打开货厢门时,车厢不大的空间里除了装的货物外,竟然还坐了两个人。货运车辆违法载人通行高速公路危险性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并联系了大巴车把两名乘客进行了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