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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10:00:51  作者:公安部  来源:公安部网站  浏览次数:759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规范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国交警系统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

  7月4日,部交管局下发《全国交警系统“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分析当地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的地区和路段,不断促进通行秩序的进一步好转。要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路段,以营运车辆为重点车型,以超速行驶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整治。城市道路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重点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重点查处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夏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爆胎、车辆自燃等事故。加强超速违法行为的治理,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及时转递。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营运车辆做好检查、登记。通过媒体,集中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开展夏季、暑期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以高速公路、农村地区道路以及公路交叉路口为重点,对辖区内的所有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路段,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研究会诊,提出具体的治理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汇报,积极推动明确道路安全隐患的督办等级、治理的责任单位和治理时限,落实治理经费,迅速开展隐患治理。

  认真开展涉牌涉证集中整治,减少涉及套牌假牌违法行为的群众报警和投诉

  适时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全省(区、市)集中统一行动和跨省(区、市)区域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城际和公路卡口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无线警务通系统,提高查缉假牌假证违法行为的效率。加强与治安、刑侦、工商部门协调配合,查处和取缔制造、贩卖假牌假证窝点。做好涉牌涉证机动车违法信息的核查和甄别,对经核实确属因机动车被套牌产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予以消除。

  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减少因交通事故上访

  组织好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特别是造成人员死亡案件的侦破率,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案件久侦未破引发信访案件。落实好省、市、县三级接访制度,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加强信访问题的源头预防,积极开展信访积案的排查,争取国庆前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平息信访积案。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部党委“三项”建设的部署,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用语、改善执法形象、规范执法行为。要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力争活动期间“一升两降”目标取得明显效果。要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减少群众投诉。

  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延伸服务窗口,方便农民快捷办理牌证。落实《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加强与交通参与者的联系和沟通,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集中走访群众,回访交通违法当事人、交通事故当事人,了解民警规范执法情况,征求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深化警营开放活动,邀请不同群体参加,有针对性地介绍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办牌办证规定和服务群众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