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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09:40:38  作者:王锦辉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674  文字大小:【】【】【




      司机张某驾驶的货车在爆胎情况下,仍然继续行驶,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并制止,及时的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27日16时许,洛阳大队民警付斌、王锦辉巡逻至连霍高速668公路北半幅处,发现前方一辆豫A牌照的蓝色大货车在行车道和应急车道的分道线上超低速行驶,走近一看更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该车右后轮胎已经爆胎,十分危险,民警遂将其叫停进行查看。司机张某下车后告诉民警,车辆爆胎后,没有工具自己又不会更换,没办法就这样继续驾驶想到下一个收费站后找人更换,但是开着这样的车不敢跑,只能在应急车道内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慢慢行驶。民警向张某讲解了车辆爆胎后继续行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后,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求助。
      民警叫来了服务车为张某的货车换好轮胎,安全隐患被消除,张某也安心的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