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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11:04:09  作者:任红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503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根据支队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创新方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在辖区高速公路集中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酒后驾驶多发于中午、夜间特点,大队长曹泉民要求除了日常不间断的查处外,还要在重点时段、主要站口设卡对过往车辆集中检查。并对行动作出三项具体部署:

一是明确责任、杜绝人情。为有效防止民警照顾人情关系等情况的发生,大队要求民警在参加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时,一律关闭手机,同时要求不论是统一行动还是日常执勤过程中,因酒后驾驶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统一交大队处理。二是加强宣传,形成全民抵制酒后驾车行为的浓厚氛围。为了使广大司乘人员深刻了解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浓郁的整治氛围,大队在高速收费站和服务区悬挂宣传横幅和警示挂图,并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严格标准、处罚到位。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严格从快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从轻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驾驶证,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一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