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新闻中心 >> 高速要闻 >>
2009-09-08 10:10:4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939  文字大小:【】【】【

超速10%以下只警告不罚款

河南境内高速公路17项轻微交通违法首犯适用警告处罚

 

核心提示:

   超速10%以下、开车时忘带驾驶证、没按规定系安全带……相信每一位生活中的司机朋友一不小心都可能出现这样的违法行为。

   不过,以后您不用再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初次触犯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担心被罚款了。因为,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基于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刚刚出台的人性化新举措,对发生在全省高速路上的17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初次和第二次不罚款,但会记录在案予以警告或者并处记分的处罚。如果您再第三次违法,那就会被予以罚款或并处记分。

    高速交警的这项新举措获得大多数司机、群众的赞赏,认为贴近民生、符合实际。但也有个别市民担心这样会纵容和包庇司机的违法行为从而影响交通秩序。

   专家称,交通违法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而通过处罚达到教育违法者遵守交通安全法才是根本目的。更何况,警告和记分也是一种处罚,只不过不再是过去执法中简单的一罚了之。而且,对这些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的前提是,没有危害交通安全,没有因此妨碍交通秩序和引发交通事故。如果违反了前提,那还是要处罚的。高速交警的这项新举措实际上是对过去交通管理中“重罚款轻教育”执法模式的革新与改进,应该给与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背景】

树立全省高速交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