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17时许,正在新郑收费站卡口执勤的高速交警机场大队民警在对通行站口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下站口减速匝道内停着的一辆蓝色厢式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过了大约十余分钟,该厢式货车才缓慢驶出站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经核对证件后,民警告知其在高速公路匝道上停车的危害并依法对其处罚。交谈时民警明显感到驾驶员和副驾驶两人有意遮遮掩掩,并且不时交换眼色,情节十分可疑,民警遂命令两人将车厢后门打开进行检查,两人突然神情紧张,之后犹犹豫豫的将后门打开,满满一车烟花爆竹惊现眼前。
经调查,车上的烟花没有任何正规的法律手续,该车驾驶员也不能提供任何运输手续,只称他们是受人雇佣将这批烟花从焦作运输到郑州,发货地是焦作一家无证生产烟花爆竹的小厂,而收货人姓名及具体地址均不清楚,运输过程中货主通过电话通知其行驶路线。
目前,该车及驾驶员已被控制,案件移交当地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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