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5上午,在省高速交警鹤壁大队辖区,一名辽宁大客车司机因在距高速公路收费站口不到500米处停车下客,被交警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严厉处罚。
据执勤民警胡书东介绍,4月13日凌晨6时,省高速交警鹤壁大队民警驾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鹤壁收费站时,发现两名民工模样的男子每人肩扛一个大行李在下行匝道上行走,有在高速公路上下车的嫌疑。经民警对二人询问得知,他们经熟人介绍,结伴从老家辽宁搭乘由沈阳开往西安的辽宁籍大客车来鹤壁打工,大约5分钟前在高速公路上下的客车,并向民警提供了车票。民警遂对他们二人在高速公路上下车,不注意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真是无巧不成书。当执勤民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向南巡逻至鹤壁服务区时,发现一辆辽A号牌由沈阳开往西安的宇通大客车正在加油。面对民警的询问,一开始大客车司机王某百般辩解,并失口否认自己曾在高速公路上下客一事,但当民警向其出示了该车的车票时,企图蒙混过关的司机不得不承认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违章的事实。司机程某说,他驾车行至鹤壁站下道口时,有二位乘客要求下车,虽然自己明知在高速公路上有不准停车的规定,但看到天还没有大亮,既使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下客也不可能被交警发现,抱着侥幸的心理,他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下了人,他做梦也没想到,车刚跑到了服务区还是被民警查获了。
鉴于司机程某的严重违章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作出了罚款2000元,记6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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