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一司机花两百块钱买了一付临时号牌开着一辆农用车上高速。被查纠时,竟说是刚买的二手车,受到处罚后被“赶下”高速公路才后悔不已。
2010年7月5日16时许,在连霍高速621公里北半幅,一辆半旧的蓝色货车无牌无号,引起高速交警巩义大队巡逻民警的注意。当民警检查时,驾驶员拿出了一张临时车牌,说是刚买的二手车,却拿不出该车的档案。细心的民警发现,临时车牌登记的厂牌型号和该货车的型号不一致。经了解才知,该驾驶员李某,三门峡市人,38岁,是这辆货车的车主;这辆货车属农用车,按规定不能行驶高速公路。前段时间,李某在山东买了这车回三门峡,由于农用车上不了高速,经“高人”指点,李某化二百块钱,从“托儿”那里购买了一张鲁A字样的临时车牌,利用这张临牌从连霍高速豫鲁界站混进高速公路。不过,经民警鉴定该临牌是假的。民警对司机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了李某使用假牌和农用车上高速两项违法罚款2100元的处罚,并引导该车驶离高速公路,车主李某后悔不已,说这回教训可是买大了。
高速交警提示:开车要遵章守纪,不要耍小聪明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到时因小失大,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