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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6 09:46:42  作者:何玉国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93  文字大小:【】【】【

一山东车主耍聪明,两辆车都用一个车牌号,竟然名目张胆地将两车一块开往郑州,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服务区停留时被高速交警查扣并予以处罚。

    2010年9月14上午830分,高速总队二支队巡逻民警何玉国、李永华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东服务区西区时,发现有两辆白色的水泥工程罐车停在广场上,民警看到两辆车的车牌号竟然一模一样都是鲁A75725,立即意识到必有一辆套牌,便立即对两辆车的司机进行了询问,并将两辆车先行扣留。经询问,原来这两辆车的车主都是董建,也就是其中的一个司机,据董建说,另外套的这个车牌是自己专门补的一套牌,为了逃避年检、减少养路费等节省费用,就动起套牌的歪脑筋,两辆车一般也不走远,只使用一套行车证。他们准备来郑州施工,想着高速公路上交警不会刻意去查大车的车牌,觉得两个车牌都是真的觉得没事,在服务区准备停留方便一下,结果被查。

   这两辆车同时购买,同型号,同颜色,唯一的区别就是发动机编号。经过核查,其中一辆车、证符合,由于其中一辆车没有年审,也没有交纳保险,为了逃避年检,两辆车共用一个牌照号。
    
交警当场对该车主开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通知书。据副大队长刘建伟介绍,车辆之所以要套牌使用主要是一些车主打小算盘,想逃避年检、养路费、违章处理等。何警官表示,平时查扣的假牌假证的情况居多,而套牌车辆也大部分是小车尤其是出租车,及时查获的有套牌车像他这种两辆车牌一样的车一起在高速公路上同时通行的情况非常少见,套牌车辆危害很大,不仅逃避国家税务还多数车辆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还往往嫁祸他人。对于这类车交警将坚决打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