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5时10分,高速交警总队十支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巡逻时查处一起高速公路“倒车”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00元,记12分。
当日15时10分,高速交警王士波巡逻到连霍高速公路636KM北半幅时,一辆车牌号为鲁D28365的黑色本田轿车正在高速公路路肩行车道倒车,一些后方驶来车辆纷纷不停地按喇叭,紧急避让。执勤民警立即拉响警报、打开车载喊话器,对该车辆进行喊话,要求其立即停车并将其引导到安全地带。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李某系山东费县人,刚从郑州上高速去济源,因是初次去济源,不熟悉路况,等过了收费站1公里才发现走过了,但是为了图省事不愿从下一路口下高速再返回,就偷懒想倒回去,没成想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面对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李某懊悔不已,李某只能重新学习领取驾驶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