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下午17时10分,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在巩义东站口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豫PG138挂的红色重型半挂车徐徐开来,因驾驶员没有按照行车规定关好车厢门,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中,民警要求驾驶员李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从其出示的驾驶证显示,李某驾驶证上的准驾车型是B2证(大型货车),而其驾驶的是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A2证。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姓李,周口淮阳人,持有B2证。因急于送货赚钱,聘请的驾驶员又请了假,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一路过来都没事,没料到这次却被高速交警查了个正着。在查清事实后,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执法程序为其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依法对其做出行政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告知其参加满分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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