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新闻中心 >> 一线警讯 >> “小证”开“大车”司机受重罚
“小证”开“大车”司机受重罚
2010-12-31 19:25:29  作者:郑书磊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80  文字大小:【】【】【

1231,高速交警总队十支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公路巩义东站执勤时查获了一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也为其跳档行为受到重罚。

31日下午1710分,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在巩义东站口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豫PG138挂的红色重型半挂车徐徐开来,因驾驶员没有按照行车规定关好车厢门,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中,民警要求驾驶员李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从其出示的驾驶证显示,李某驾驶证上的准驾车型是B2(大型货车),而其驾驶的是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A2证。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姓李,周口淮阳人,持有B2证。因急于送货赚钱,聘请的驾驶员又请了假,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一路过来都没事,没料到这次却被高速交警查了个正着。在查清事实后,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执法程序为其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依法对其做出行政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告知其参加满分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