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11时20分许,高速交警十支队巡逻车巡逻至连霍高速公路639公里时,发现有两辆载运大型管件长约40余米的超限车在巩义服务区北半幅停靠,路政巡逻人员正在对其证件进行检查,带班巡逻的副支队长李红彬和民警周宏坤仔细查看后发现,豫J22686和豫J39829的两辆超限运输车辆跟车人刘建生所持有的《河南省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豫公交(2011)第31号和豫公交(2011)第40号证明文件系伪造伪造总队证明文件,民警立即对涉嫌使用伪造证件的当事人刘建生控制并传唤至支队作进一步处理。经查,该两证件系跟车人刘建生每张花400元从郑州沟赵收费站口车托手中购买,系伪造。3月4日下午,刘建生因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被高速公路公安局治安拘留10日。超限车辆在路政巡逻车的引导下,已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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