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三支队积极开展了规范执勤执法专项活动,旨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为从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支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了《高速支队加强军事化管理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十条规定》、《关于对民警执法不规范严格追究责任的通知》、《关于对不按要求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执行“五条禁令”的纪律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展开热烈讨论,寻找执法中的共性不足,从而在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一是执法依据规范。支队对日常涉及的执法活动的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准确、具体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组织民警加强学习和实践运用,熟练掌握规范化执法制度,切实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基本执法制度,并能准确运用这些依据,为深入开展规范化执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执法程序规范。针对当前一些民警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违反程序执法,导致一些出现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推行公开、公开、文明执法规范,有效地减少了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三是推行执法艺术。坚持以“严格、公正、文明”作为执勤执法的准则,明确在执法活动中应该如何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并在具体工作中自觉严格遵守,同时大力倡导文明执法、微笑执法,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支队建立和完善了以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质量抽查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机制,支队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不定期案卷抽查,及时发现执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规范并提高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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