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9时30分,高速交警总队十支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巩义服务区加油站,一辆牌号为豫H63679的蓝色半挂车在加油后,未付油款便驶离加油站。接到该报警电话后,十支队值班队长朱士晓立即指挥巡逻民警注意发现该车,同时与高速路政值班室取得联系,请求协查该车。
9时55分,巡逻民警在连霍高速
据民警调查,该货车司机称,当时他加完油后,因疏忽大意,自己忘记付加油款便开车驶离了加油站。随后,民警对该货车司机进行了教育,并要求驾驶员补交1600元加油款。最后,驾驶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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