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轿车司机,为躲避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用光盘将车牌号码遮挡,没想到还是被高速交警查获。
2011年12月25日9点30分许,河南省高速交警八支队(二桥)监控室通过监控发现,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在京港澳高速635公里处以190公里/小时的时速飞速行驶,情形十分危险。指挥室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注意发现该车。大约过了5分钟,巡逻民警发现了该别克轿车,随即拉响警报,示意该车靠边停车。下车后民警发现,该车的前后号牌被光盘遮挡,就好像长了眼睛一样。
据该车驾驶员李某介绍,他当天从安阳到郑州签一份合同。在电话里双方约定当天的下午四点见面,但后来李某才知道,由于对方发音不同,自己听错了时间,把上午十点听成了下午四点。为了能在约定时间前赶到约定地点,李某就想尽快到达郑州。由于担心超速行驶被电子眼拍到,于是李某就在牌照架上放置了光碟,将车牌号码遮挡起来。
最后,李某因为超速行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扣12分、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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