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会上,赵继乐副支队长首先对该客车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向客运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做了通报,随后指出,企业客车多次违法超员,既反映了客车驾驶员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交通安全意识单薄,也表明客运企业在对车辆的监管上存在漏洞。由于长期疏于管理,该车经常发生站外停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现象,并且车内也没有安装定位系统,架空了企业对该车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以此为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驾驶人专项安全教育,立即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违法超员现象再次发生。随后,四支队与企业负责人及主要领导签订了《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协议》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据四支队衡德民支队长介绍,五月份以来,四支队严格按照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推进客运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预防事故“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的方案,加强对辖区过往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客车违法行为,迅速对其所属的客运公司展开约谈,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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