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4.28”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秦玉海副省长、王德周副厅长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指示精神,高速总队在全省高速公路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预防事故“关爱生命 平安交通”竞赛活动,力争通过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吊销一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的驾驶证、拘留一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排查整改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和严查严管态势,使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大车占道、客车停车上下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省高速公路“秩序好、事故少、路畅通、人平安”。
一、全员停休,全员上岗,强化路面管控。全省高速交警停止一切休假,保持全员在岗在位,除违法及事故处理岗位保留一定的警力外,所有人员及装备都统一编组,全部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依托辖区收费站、服务区、省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车辆违法状态,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每50公里(双幅)至少有两台警车巡逻;非工作时间每50公里(双幅)至少有一台警车巡逻。总队指挥中心每天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各支(大)队落实此项巡逻勤务要求进行检查和通报。为夯实管理责任,高速总队建立了全省高速公路路段层层分包到总队领导、支队领导、大队领导、中队领导和民警制度,明确在岗在位时间和责任人、责任领导,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总队机关民警除留值班人员外,全部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到分包路段支(大)队开展蹲点帮扶活动,一律不下高速公路,吃住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冯国文总队长、王民璞政委亲自带队巡回督导。
二、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一是开展上大报、上头版、上头条、上黄金时段活动。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每月在报纸发表稿件不少于20篇,电视每月不少于10条,广播每天要有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网站要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同时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路面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安全提示,高密度宣传预防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二是加强路面宣传。创建文明示范路的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内每3公里(单幅)至少设置一块(面)宣传标牌;其他高速公路路面至少每5公里设置一处宣传标牌。同时,充分利用路面交通标牌背面和龙门架背面设置宣传标牌。三是加大服务区内宣传力度。每个服务区双向分别设置2条以上喷绘型宣传标语,2个不锈钢报栏式宣传栏(内容可更换)。加油站、餐厅、卫生间、超市张贴相关宣传内容。四是加大收费站区宣传力度。省界、省会站设置大型固定宣传展板2块,3条以上钢架固定式宣传标语;地市级站口和各高速交警支(大)队驻地收费站设置2条以上钢架固定式宣传标语;其它收费站设置2条以上喷绘型宣传标语。五是加大高速交警支(大)队驻地宣传力度。每个单位驻地设置至少2个不锈钢报栏式宣传栏;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悬挂喷绘型宣传标语2条以上。六是创新宣传手段,开拓新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博、手机报,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将重特大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及时发布给重点人群。七是深入推进“五进”宣传活动。深入高速公路沿线车流量大的服务区、重点大型有车单位、协作单位,开展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在站口、服务区等司乘人员密集场所发放《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和安全行车提示卡。竞赛活动期间,每位民警发放《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数量不低于200份;每个值班民警当天值班期间发放安全提示卡数量不低于100份。
三、用足法律手段,从严查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威慑力。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基础上,按照主线、支线和领导分包路段联动等区域设置,针对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区域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法车辆除利用摄录设备固定有效证据外,及时通过总队指挥中心录入卡口拦截系统或通知省际站口进行拦截处罚。并积极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派民警进驻监控室利用路面监控系统开展电子巡逻,及时发现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停车上下人、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提高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进一步落实便衣跟车和有奖举报制度,组织民警、交通安全信息员便衣乘坐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加强动态监管。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及时查处,及时奖励,大力营造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对于查处的客车超员、停车上下乘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求各支(大)队不仅要按照上限予以罚款、记分,还要注意用足法律手段,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减少处罚种类。
四、全面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各高速交警支(大)队积极会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继续对辖区路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以及2011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2公里以内路段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升级改造高速公路弯道、坡道中央隔离护栏,确保没有“盲点”和“死角”。对排查出的危险隐患路段和以往排查出但尚未整治的点段实行责任到人,书面函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督促尽快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危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发送的整改建议书、整治前后的事故情况对比数据,以及影像资料建立专门档案备查。
五、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组织民警对所有经常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车所在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并签订责任状,发生事故后实行责任倒查,督促落实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和驾驶人的责任。二是继续落实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高速总队继续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协商,以联合发文的形式,每月向各省辖市运管处(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全省客运企业定期通报客运车辆在河南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情况,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违规经营的驾驶员按照规定处理。三是及时转递抄告违法信息。对所有查处的和联合通报的客运车辆违法信息全部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并抄告、转递至车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和客运企业。四是认真落实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24小时工作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和“六必查”,严查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密的管控网络。五是开展约谈,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按照高速总队《关于建立健全约谈机制的通知》的要求,联合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本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5次以上的客(货)运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对经约谈后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经处罚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六、加强量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竞赛活动期间,高速总队机关全体民警全部到基层一线开展蹲点帮扶,并不间断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对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省厅对各省辖市公安局年度绩效考核。凡不能落实工作要求,造成高速公路路面失控漏管、秩序混乱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高速总队将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如事故发生地所在高速交警支(大)队出现管理责任不落实或失控漏管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