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际公交快速发展,目前省会郑州已与周边多个城市间开通了城际公交线路,部分省辖市还与周边城市和郊县间开通了城际公交线路。城际公交在方便群众出行、降低出行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期工作中发现,个别原本在国省道通行的城际公交车辆擅自变更运营线路进入高速公路营运,超员载客、停车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速总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科室深入部分城际公交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调研,研究解决城际公交通行高速公路安全问题的办法,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城际公交安全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所在地城际公交所属客运企业,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在城际公交发车点采取发放宣传提示卡、登车宣传等方式,教育广大群众不坐超员车、不乘带“病”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二、全面排查整改。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辖区城际公交客运企业开展排查治理,与客运企业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对通行本辖区的城际公交车辆开展逐车检查,凡载客人数超出车辆固定座位数的,一律劝阻其驶离高速公路。
三、严格依法处罚。对城际公交上高速公路营运,且超员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格处罚,通报其所属客运单位,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