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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河南省高速公路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适用范围》的通知
2012-06-28 17:30:54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605  文字大小:【】【】【
  • 根据目前河南省内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实际情况,经研究,高速总队决定从6月27日起废止《河南省高速公路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适用范围》。关于高速公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标准,将另行制定下发。 ...
根据目前河南省内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实际情况,经研究,高速总队决定从6月27日起废止《河南省高速公路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适用范围》。关于高速公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标准,将另行制定下发。
      高速总队要求各地高速交警在日常交通安全执法活动中,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