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高速交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省厅高速总队于2012年7月24日至26日在河南省警察学院举办了“全省高速交警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及总队机关7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高速总队郭智深副总队长、河南省省警察学院培训部王雷副主任参加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开班仪式上,郭智深副总队长深入分析了组织这次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求参加培训学员要认真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课,充分理解和掌握《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等的有关内容;而且不仅自己要学习好,回去以后,还要对所在单位民警进行再培训,进一步规范各项行政执法活动,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培训期间,河南省警察学院王彬教授、张桂霞教授分别为参训学员讲授了《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强制措施及侦查措施的运用》、《刑事诉讼法修正的主要内容及贯彻要求》;总队法制科为大家组织讲授了《行政强制法解读》、《公安交通安全执法常见问题》、《执法规范化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在授课过程中,总队法制科重点为大家讲解了对严重超员客车驾驶人实施拘留处罚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办案流程及办案要求,分析了包括约谈制度在内的对各种客、货运企业加强源头化管理的方式、方法,以及在当前形势下追究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的必要性、法律依据、范围及标准,并传达了7月25日厅领导在全省“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活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从重追究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货运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的指示要求。这次培训收到了显著成效,首先,统一了参加培训的业务骨干及法制员的思想认识,使参训人员充分意识到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从重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重要意义;其次使他们熟练掌握了相关法律依据及办案流程,增强了办理这类案件的主动性;第三,通过培训学员去再培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全面提升全省高速交警办理这类案件的能力,以确保省厅、总队关于加强客运车辆、客运企业源头化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培训期间,总队还组织部分业务骨干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贯彻实施及高速公路公安局职责履行进行了专题研讨,分析了高速交警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将面临的各种难点问题,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理清了大家的工作思路。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学员均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有关内容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交通安全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尤其是如何对客运车辆、客运企业从严管理、从严追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更好地开展高速公路执法活动,有了更为清晰的思路。回去以后,一定要将所学到的知识和总队领导的要求传达给全体民警,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