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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总队吊销多名严重超速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012-08-16 08:47:4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97  文字大小:【】【】【
  •   7月下旬以来,高速总队四支队认真贯彻省厅、总队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速”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卡口拦截系统,合理调配警力,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北收费站查获多辆严重超速车辆,并报请高速总 ...

  7月下旬以来,高速总队四支队认真贯彻省厅、总队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速”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卡口拦截系统,合理调配警力,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北收费站查获多辆严重超速车辆,并报请高速总队,依照法定程序吊销了超速车辆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这是高速总队成立以来,首次因驾驶人严重超速而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即使在全省交警系统,也少有先例。
  7月19日,河北省保定市驾驶人孟某某驾驶京N0D***号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496公里处超速65 %(限速120公里每小时,时速198公里每小时);7月20日,河北省邯郸市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冀DL****号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496公里处超速54.2%(限速120公里每小时,时速185公里每小时);7月20日,河南省许昌市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豫KAF***号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496公里处超速52.5%(限速120公里每小时,时速183公里每小时);7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驾驶人成某某驾驶冀A*****(临)号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496公里处超速86.7%(限速120公里每小时,时速224公里每小时)。四支队监控室民警通过卡口拦截系统发现上述严重超速车辆后,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前方在豫冀收费站执勤的民警,早有准备的执勤民警立即行动,迅速将超速车辆查获,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了车辆驾驶人,固定了证据。调查终结后,四支队报请高速总队,对以上四人分别处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十次事故九次快”,《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处以罚款处罚时,可以同时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是,由于需要确认驾驶员,并按照规定程序告知陈述权、申辩权、听证申请权(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还要举行听证)后,才能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这一过程取证困难,程序繁琐,对于严重超速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很少有交警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降速”行动,是高速总队在认真分析当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是“降速”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吊销以上严重超速违法驾驶人的驾驶证:一是充分显示了高速交警从严整治超速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决心。对于超速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在处理上绝不手软,无论取证多么困难、查出程序多么繁琐,都要一查到底,从严处罚。这个处罚不仅仅是罚款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该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一律拘留。二是有力地警诫了其他驾驶人,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听到高速总队因严重超速吊销了多名驾驶人的驾驶证后,不少驾驶人都纷纷表示,原来只知道发生事故或者醉酒驾驶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人,没想到仅仅只是车开快了就会被吊销驾驶证,以后开车一定要注意,再也不开快车了。三是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民警协同配合作战的能力。监控室民警发现违法车辆后,迅速通报前方民警进行拦截,使民警处置类似问题的能力在实战中得到了提高,今后在执行盘查堵截等任务时,将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高速总队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凡是超速50%以上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我省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