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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 告
2012-09-03 15:54:0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272  文字大小:【】【】【
  •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 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 通 告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按照公 ...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
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
通 告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结合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通告如下:
一、严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通行高速公路。已驶入高速公路的,一律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到服务区停车休息。
二、严禁超速行驶。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三、严禁客车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超过限速行驶的,一律罚款记分并予以曝光;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四、严禁疲劳驾驶。所有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货运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五、严禁客车超员。超员20%以上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六、严禁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人。违者一律罚款记分,并暂扣三个月驾驶证。
七、严禁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双向八车道的路段禁止占用左侧一、二车道。违者一律罚款记分。
八、严禁机动车在能见度低于50米时继续通行高速公路;暴雨、浓雾、冰雪天气禁止客车驶入高速公路。违者一律依法严格处罚。
九、客车超员、超速、停车上下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一经核实,3个工作日内支付奖金200-500元。电话举报:0371-68208110,短信举报:13633719780,微博举报:新浪、腾讯“河南高速公安”微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