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一支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迅速学习贯彻总队下发的《高速总队严格车辆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将《规定》落在实处,保证民警执勤、执法的正常用车,保证民警执勤安全,出台多种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会议由刘建军政委主持并宣读了《高速总队严格车辆管理十条规定》。张松支队长就一支队贯彻《规定》强调指出:一是要求将《规定》贴在墙上、学在手上、记在心上;二是落实检查制度,每日对水箱、机油、皮带等部位的常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不过关又不能当场解除故障的坚决不出车;三是落实定期保养制度,车辆实行一车一卡,详细填写保养、维修情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保证民警出勤安全;四是实行派车制度,实行“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责任制,严格控制出辖区用车,严把车辆出入关卡;五是落实持证驾车制度,没有驾驶证的民警必须在正规驾校取得证照后才能驾车,对技能不熟练的民警要经专项培训后,才能驾车执勤;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车辆使用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使用、及时保养、监督维修的责任,致使车辆受损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属责任事故的,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同时追究领导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