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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约谈客运企业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2013-01-05 10:17:32  作者:张富森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33  文字大小:【】【】【
  • 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高速公路预防事故冬季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按照王德周副厅长指示精神和高速总队统一安排部署,严查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所属客运车辆 ...

    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高速公路预防事故冬季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高速交警支(大)队按照王德周副厅长指示精神和高速总队统一安排部署,严查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所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较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开展约谈,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南阳高速支队于12月26日会同路政部门深入宛运公司社旗分公司开展走访约谈。约谈会上,民警剖析了典型事故案例,讲解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载客超员、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危害性,介绍了辖区高速公路易结冰路段和复杂路况、恶劣天气下行车的注意事项及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要求客运企业配合高速交警开展源头管理,做好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宣传场所建设,加强内部日常安全监管。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下大力气加强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全力做好客运安全管理工作。
    商丘高速大队于12月27日上午约谈了安徽省宿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约谈会对该企业所属车辆的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意见和建议:一是积极配合高速交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清查行动,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客运驾驶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例会制度,提高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对客运驾驶员的违法情况逐车逐人核实并予以处理。对记满12分、年内发生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对多次严重违法或凌晨2时至5时违反规定通行的,要立即整改;四是定期检查车辆安全运营情况,确保客运车辆无事故、无交通违法行为。
    周口高速支队于12月28日约谈了辖区30家客运企业负责人。约谈会上,高速交警通报了19家企业所属车辆严重违法和处理情况,要求限期将车辆违法记录处理完毕,并将对驾驶员的处理情况送达支队;向8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企业送达《责令企业安全管理整改通知书》。此外,周口支队还与客运企业逐一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发放了宣传教育资料,并建立了辖区客运企业飞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