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高速总队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13年1月起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
2008年以来,新一届高速总队领导班子深入贯彻厅党委“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创一流”的工作思路,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支撑,以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为目标,全面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公安管理工作,实现了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全面提升。特别是2012年5月份以来,高速总队全体同志在总队党委的带领下,克难攻坚,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以饱满的精神面貌、优良的环境、翔实丰富的资料展示了近年来总队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的辉煌业绩,得到了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组的充分肯定。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是省委省政府对我省高速公路公安管理工作的肯定,是一项综合性的重大政治荣誉,也关系到每位民警职工的切身利益。总队要求直属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以更加良好的面貌、更加显著的业绩推动我省高速公路公安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体民警职工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遵纪守法,勤奋工作,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为总队精神文明建设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