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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交警详解区间测速提示群众自驾出游安全行车
2013-04-26 09:28:16  作者:杨军政 冯雷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887  文字大小:【】【】【
 
  超速引发悲剧
    2011年10月7日15时45分许,冀B99998号大客车在滨保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小轿车右侧后部发生擦蹭撞击。大客车在右上部被护栏贯穿的情况下继续滑行约80米,护栏在车内对大客车乘车人形成切割和撞击,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部分公路设施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447.15万元。事后查明,至事故发生时,大客车驾驶人云伟连续驾驶6小时31分,行驶里程600余公里,期间大客车单次停车时间均不足20分钟,累计超速31次,超速行驶时间共2小时51分;小轿车行驶时间未超过4小时,行程里程不足400公里。
    2012年3月23日下午15时20分许,廖某(22岁)驾驶小型轿车载好友范某、陈某一块外出办事,当其沿某高速公路的超车道自北向南行驶至该公路许昌县路段一处互通转盘时,因其未按该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超速行驶,导致轿车在转盘的弯道处刮蹭住公路左边的高速护栏后,廖某又急忙向右打转方向,结果,造成轿车失控,并冲破公路右侧的高速护栏仰翻于高速公路路边沟中,造成范某当场死亡,廖某本人和陈某受伤。
    2013年4月12日凌晨,邓某驾驶货车行驶在广西南坛高速坛洛往石埠方向,距石埠收费站10公里处时发现车子异响,便在应急车道内停车。邓某刚把车子停好,突然“轰”的一声巨响,一辆小轿车朝货车尾部冲来,车身完全塞进货车下面。调来施救车后,才把轿车拖出,所幸并无人员伤亡。经调查,小车是因为利用应急车道超车,车速过快、跟车过近,导致事故发生。
  ……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给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灾难和惨痛的教训,但依然有些驾驶员或者因为急事赶路、或者车好、或者车技好等原因而超速行驶,为了躲避测速,不是提前减速躲避电子眼就是看到电子眼猛踩一脚刹车,然后继续一路超速狂奔,更有为了超速,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住号牌等违法行为。超速已成为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安全隐患,成为多年来难以根治的顽疾。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原来因为大车占道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秩序和畅通,小车通行缓慢,经过3年多来的集中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高速公路进一步拓宽,车好、路好、通行秩序好了,超速这个顽疾就又凸显出来;同时由于过去仅有定点测速存在不足,有些驾驶员遇到测速点猛踩刹车规避测速,所以,尽管一直坚持开展超速治理但难以彻底根除。为了根除顽疾,消除安全隐患,河南高速交警加大技术投入,完成全省区间测速点段布控,3月下旬正式开始实施区间测速。”
  
35分钟跑100公里 规避测速这招不灵验了!
  4月1日中午,一辆河北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冀A078**)从京港澳高速安阳一路疾驰,半个多小时就跑到了郑州,但经过两个高速公路电子警察时就是不超速:13:19经过安阳段电子眼时车速时112公里/小时,13:53,通过京港澳高速614公里时电子眼的车速是114公里/小时,但34分钟跑了96公里!令该车驾驶员没想到的是,他依然超速了:超速42%,平均时速170公里。河南省高速交警区间测速设备记录下了这位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超速驾车的一幕。
  倒车逆行  高速电子眼抓现行。4月24日15:51,一辆黑色越野车(鲁HX92**)行驶到连霍高速与大广高速交叉口,突然发现错过了路口,连忙停车靠边停车,然后倒车,打转方向一路扬长而去,丝毫没有注意到旁边疾驰穿梭的车辆。
  4月17日15:12,一辆宝马车(冀A883**行驶到京港澳高速与连霍高速交叉口的刘江立交桥,发现自己走过了路口,同样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一把方向拉过来扬长而去,也没有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危险性与违法性,却不知道高速交警抓拍电子眼记录下了这一幕。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非常危险,很多驾驶员发现自己错过路口不是继续行驶到下一个站口下站重新上高速返回,而是直接在高速路面倒车或逆行,这既危险又违法,为此,高速交警在高速公路易发生倒车、逆行的高速立交桥处设置抓拍电子警察。设置抓拍点后,倒车、逆行明显减少,但依然有危险倒车、逆行的车辆存在,在此,高速交警提示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很危险,依法将处200元罚款,记12分。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错过路口了,不要倒车、逆行,正确的做法是继续前行到下一个站口下站,重新上站返回或重新规划行车路线。”
  
   为了让群众、社会进一步了解区间测速功能和实际效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和了解区间测速,消除一些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和规避行为,自觉依法行车、安全行车。
  什么是区间测速?
  区间测速是在同一路段上布设两个相邻的监控点,基于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行驶。简单地说,区间速度=区间距离÷运行时间。比如,该高速路段两个测速点之间是120公里,限速120公里/小时。如果你1个小时或1个小时以外跑完了,你的平均时速就低于120公里/小时,如果1个小时之内跑完了,那你就超速了!
    区间测速系统是通过在道路卡点架设摄像机建立监控抓拍系统,对道路卡点监测区域内所通行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抓拍、以获取车辆行驶速度、交通流量、车辆的牌照号码、颜色、物理大概尺寸以及驾驶员特征等信息,再将信息通过传输网络传输到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控制分中心的数据库中进行数据存储、查询、比对等处理,为有效打击违章超速、肇事逃逸、可疑车辆等各种违法行为提供有效地技术支持。这些信息也可以用于对交通流量的自动分析、统计和用于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处理的法律依据。
  区间测速全省布控  侥幸心理要不得!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执法点段主要分布如下:全省高速公路共设置57个区间测速点段,其中京港澳高速23段,连霍高速15段,机场高速1段,大广 高速7段,沪陕高速 2段,宁洛高速 3段,长济高速 2段,兰南高速 1段,二广高速 3段;固定电子警察147个;流动测速8个;倒车、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抓拍点5个。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在全省高速周密部署区间测速,使规避超速的危险驾驶行为成为历史,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这样既危险又违法,而且一超速就被抓,因此,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平安出行才是正道!
    时速120,临界状态行驶很容易碰红线!
  据实施区间测速以来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区间超速违法状况呈以下特点:超速20%以下的占94%,超速20%以上的占6%(其中超速5%以下的占50%,超速10%以下的占77%)。除上述抱有侥幸心理的超速驾驶员之外,从超速数据中可以看出:超速10%以下的占77%,甚至超速违法半数都是超速5%以下,这说明很多驾驶员朋友依然停留在“只要没有电子眼,就可能不超速”这样一种心理,导致自己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临界线上呈现一种放任的态度,结果没想到自己却违法了。
  
  超速、倒车、逆行等违法行为法律处罚相关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按规定掉头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上下乘客的,高速交警依法对上述违法客车的每次违法行为处500-2000元罚款,记12分。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法罚款200元,记12分。
   
    社会反应
  驾驶员赵某说,以前走高速看到电子眼一脚刹车踩下去,电子眼就躲过去了,没想到现在有了区间测速,这招不灵验了,以后还是老老实实按照限速行车了!
  在采访中,驾驶员郭某被问道是否知道“区间测速”时说,“大概就是通过一段路之间进行测速吧。”
  驾驶员郑某看着自己的超速罚单一脸不解的说,“在这个测速点不超速,那个测速点也不超速,你怎么说我超速了呢?当知道是区间测速抓拍到时才恍然大悟,“五一旅游的时候可得注意点儿!”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广大驾驶员朋友一是不管有没有电子眼,在高速上时速一定不要超过120公里;二是提醒有意规避电子眼的驾驶员朋友,你原来的“小手段”不灵验了,尽管你在过电子眼时可能不超速,但你在没有电子眼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了,区间测速一样会抓拍到你。一定要依法、文明、安全行车;三是当前旅游旺季,自驾车出游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