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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召开执法案卷质量评析会
2013-05-20 09:05:3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07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案卷质量,5月15日下午,总队在总队会议室召开高速总队执法案卷质量评析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副总队长宋理峰、纪委书记王惠民、法制科、事故科、督察队相关科室人员及各直属支队主管法制、事故的副支队长、事故中队长和法制员。会议由柏峰主持。
    评析会上,法制科常德成副科长首先将上个月抽查的案卷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电子课件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评;事故科刘宏伟科长对下一步事故处理案卷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王惠民书记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执法质量问题。案卷质量的好坏,可以直接看出一个单位执法是否规范,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必然就会成为滋生乱罚款、收黑钱、粗暴执法等严重问题的土壤,必然会对高速交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造成严重损害。同时,执法不规范也是引起信访、投诉问题的根源。希望各支队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硬”, 逐级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执法办案民警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并对规范法律文书的保管使用、严格依法履职、强化证据意识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法质量。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并强调指出,各支队要充分认识规范案件法律审核工作对于提高执法质量,减少信访投诉的重要意义,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法制员开展案件审核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便利,确保法制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障其切实履行案件职责。各支队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要按照总队的要求,确保每个值班备勤班次都能有一名法制员在岗在位。今后,对应当由法制员审核的案件必须要经法制员审核;不经审核的,支队领导不得审批;对于上报总队进行法律审核的案件,如果上报前未经支队法制员审核的,总队将一律退卷不予接收,法制科要将各支队此项工作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各位法制员也要认真钻研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法律审核职责。今年,总队对表现优秀的法制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法制员工作的,将取消其法制员资格。今后,凡是法制方面的培训和奖励,优先安排法制员参加或者评奖。四是加大案卷评查力度,严格绩效考评。下一步,总队要通过现场抽查、网上调阅等多种方式对各支队执法质量进行考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各支队要对照问题认真对照整改。对评查中指出的问题不积极整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支队,说明单位领导不重视,那就不但在绩效考评中加倍扣分,还要在全总队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因执勤执法不规范引起当事人申诉、复议的,法制科受理后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凡提供不出执勤执法录音录像证据、违法证据提取不符合要求、证据遗失或者不按照规定制作法律文书等,查证属实的,对执法行为一律予以撤销,并以执法不规范在总队绩效考评中从重扣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追究执勤民警和相关领导责任。
     最后,宋理峰副总队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首先强调了当前执法环境下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其次对民警规范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指出这样的案卷质量评析会形式非常好,非常有针对性,不仅要在直属支队范围内开展,还要进一步在全省高速交警支(大)队范围内开展。
    (王书记的内容多,或者只写一二三四首句,你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