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民警执法能力,2013年5月25日上午,八支队在支队会议室举办了全体民警座谈会暨八支队第一期民警执法业务培训会。培训会由八支队支队长刘雁冰主持,支队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民警参加。在第一期培训会上,首先传达了省厅文件精神,学习了总队执法案卷评析会内容,结合本支队执法实际,就以下内容进行了评析:
一、 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填写。
首先,处罚决定书内容填写要完整,所有需要民警填写的项目必须完整无缺, 缺一不可。
其次,字迹书写要工整,民警填写内容时必须使用正楷书写,不能使用草书或者其他书写方式,便于当事人辨认。尤其是民警签名处,八支队为每名民警刻制了楷书章,民警签名处一律签上民警印章。
再次,法律引用条款要准确。民警在制作处罚决定书时,务必将法律依据写清楚,从《交通法》、《交通法实施条例》、《省条例》依次排列,每条要具体到款、项的规定。
二、执法音像资料方面。
民警执法执勤时,必须按照总队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每一起执法过程全程录像,每一起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必须配有执法录像,执法录像交支队违法处理室保存一定期限。
三、把好决定书录入关。建立法制员审核制度,每一张处罚决定书先有中队法制员把关,中队法制员确认无误后,交违法处理室法制员把关,经过两名法制员同时确实无误的,才能录入电脑。
通过此次培训,八支队建立了以中队为单位的民警执法培训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教员队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勤务与事故互讲等形式,为民警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民警执勤执法规范》等交通管理业务知识。同时强化考核机制,避免学习培训形式化,确保学以致用,通过考核来强化民警参与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责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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