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总队党委指示精神,2013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吴东霞副总队长带领案件支队有关同志,深入许昌、漯河两地督导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吴东霞同志先后听取了漯河、许昌两地高速交警大队的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各类执法执勤台账、值班记录、企业约谈记录、交通安全培训班教育记录等文件,并详细询问了“降速”行动、夏季“警钟”行动、整治重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开展情况,对两地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吴东霞同志督导检查了漯河、许昌两地高速公路所有重点路段,认真查看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智能卡口系统。对民警执勤点、服务区、出站口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民警执法、执勤、服务区安全管理、车辆安全通行等情况。
吴东霞同志根据实地督导检查情况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重视,要组织民警学习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部局“6.20”“7.8”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交通安全管理意识,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二是组织上要得当,要科学调度警力,全面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三是工作措施要合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坚决堵塞安全漏洞,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工作要见实效,要以此次交通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突出违法问题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建立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促使工作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