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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高速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
2013-12-03 10:07:39  作者:刘传海  来源:自创  浏览次数:368  文字大小:【】【】【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商丘高速交警大队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相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商丘高速交警大队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学习和领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宣传,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强力推行措施的落实工作,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
    一、加强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高速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并对二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到高速交警部门的七项便民利民措施进行认真解读。结合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百姓的贴心人”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使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迅速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学习让民警认识到《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法制理念在公安交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提高了民警的思想认识,从而积极贯彻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悉度。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型媒体及电子显示屏发布《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内容。大队还印制500份《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在全队民警和辖区高速收费站、服务区及沿线客货运企业、大型有车单位等地发放传单、悬挂了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的宣传标语。大队要求勤务、事故中队以及违章处理室等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积极向办事群众宣传便民利民措施相关内容,同时有效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以及跨路LED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河南省公安机关二十二条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更直观的了解便民利民措施,体会到公安机关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温暖和决心。
    三、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大队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部门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接待用语,文明、热情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和现场指导服务制度,对群众咨询审批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应提交的资料。当事人申报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正的,受理人员应当现场指导当事人进行补充、更正后予以受理。完善事故、违法处理窗口部门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采用“低台敞开式”方式办公,备有坐椅、茶水、老花镜、便民服务卡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实行群众满意度当场评价制度,安装电子评价器,自觉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四、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推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是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效能、改善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高速公路交通压力的具体措施。一是明确条件规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处置,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收费站、服务区、港湾式紧急停车带),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或者迅速报警: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显著争议的;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有管辖权的高速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高速交警部门应当立即就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条件的,及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是及时做好接处警。在接到报警后,大队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指派路面巡逻民警或者其他民警出警。民警接到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下列程序开展现场处置和事故处理工作:立即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车辆能移动的,责令当事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民警立即通知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询问现场当事人、证人,了解事故情况,并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询问内容;能够现场认定事故责任的,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由当事人签名;现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在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事故相关证据材料等,及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请求调解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解;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勤务民警对现场拍照取证后,对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迅速的清理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尽快恢复交通,并做好警戒,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具有事故处理资格的民警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放行车辆。三是组织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勤务民警及时、快速、高效处置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能力,有效预防二次事故,减少交通堵塞,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大队组织全体勤务民警进行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培训。培训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什么急需就学什么”的原则,分批开展了培训。培训中,紧密结合省厅高速总队《高速公路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工作规定》,灵活采取事故处理业务骨干集中辅导、个案答疑解析、模拟事故处理、基础理论考试、事故现场跟班见习等方式,班子成员带头,区分不同层次,把握培训重点,破解工作难点,贴近实战,严抠细训,注重实效。通过考核,勤务民警基本达到了人人会处理简易交通事故的培训目标。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队进一步加强交警中队事故处理警力配备和装备建设,对于事故处理工作所需要的场所、车辆、勘查装备等要给予保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继续严格执行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工作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警号、职责等基本信息,切实提高路面勤务民警的执法水平,减少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警民矛盾、社会纠纷等问题。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全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大队将定期通过平台进行核查。大队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纳入月度考核内容,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到困难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商丘高速公路公安便民服务站”。在年底前,大队在连霍、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豫鲁界收费站建立“商丘高速公路公安便民服务站”,向过往司乘人员提供商丘高速公路路段交通违法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六、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一是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做好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保通工作。因团雾、冰雪影响正常通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大队及时通过微博、网站、广播、电视、路面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安全防范信息和路况信息,引导群众提前绕行或安全出行。
    七、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网上举报和咨询受理平台,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370-3263111,手机:18236377122,24小时接受社会群众对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业务的咨询和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欢迎群众对“二十二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