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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办理伤害案件工作细则》
2014-01-26 17:51:07  作者:akaifeng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76  文字大小:【】【】【
  • 近日,省厅下发《河南省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工作细则》,对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作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五支队治安案件办理工作,提高治安案件办理水平和能力,支队组织全体民警对《办理伤害案件 ...

近日,省厅下发《河南省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工作细则》,对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作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五支队治安案件办理工作,提高治安案件办理水平和能力,支队组织全体民警对《办理伤害案件工作细则》进行认真学习。邢振启支队长指出,办理治安案件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规范接警流程。支队指挥室接到警情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要在问明情况的基础上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初步判断符合移交条件的,要立即和当地治安、刑侦部门联系,共同出警,有人员受伤的要和当地120急救中心联系。

二是落实出警要求。接警后,带班领导应当立即安排二名以上民警配带执法记录仪,携带单警装备、取证装备、接处警登记表和现场调解协议书等及时赶赴现场,不允许安排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单独处警。

三是规范处警环节。处警民警应当开启执法记录仪对处警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依照规定填写接处警登记,记录处警相关情况;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指挥室报告现场情况;对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现场混乱的案件,及时请求支援。当地治安、刑侦部门出警的,要配合做好现场勘查和案件移交工作。

四是规范后期调查。被伤害人已经送医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到医院询问案件情况和受伤情况,固定相关证据。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民警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伤害人到相关单位进行鉴定。被伤害人住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当适时与刑事技术部门联系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