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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队进一步规范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警工作
2014-02-18 09:17:28  作者:二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649  文字大小:【】【】【
  • 应总队对规范全省各级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指挥室、值班室)接警人员的要求,二支队根据自身情况对指挥室、值班室接警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指挥中心(指挥室、值班室)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 二、 ...

应总队对规范全省各级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指挥室、值班室)接警人员的要求,二支队根据自身情况对指挥室、值班室接警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指挥中心(指挥室、值班室)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

    二、接警员接到群众报警电话后,必须详报警求助内容,立即报告带班领导细登记报警求助内容,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三、对属于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的报警求助项,应当及时处理,并经情况反馈当事人。

    四、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警人。对出现规定的情形时,按照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严禁推诿不接。

    五、全面检查本辖区收费站、服务区、高速公路两侧报警电话提示情况。

    六、要求接警人员文明接警,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良好,询问详细,传达到位,安全提示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