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五支队组织民警学习《河南省公安厅加强机关管理八条规定》,并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从严管理队伍。
一、严格考勤制度。支队继续坚持早点名制度,每天早饭后对值班民警点名,同时在早点名期间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布置一天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总队规定的巡逻时间,由值班支队长负责监督巡逻车上下路时间,杜绝迟上路、早下路情况发生。
二、明确与相关单位关系。支队在职权范围内对在辖区工作的养护、救援、运输等单位依法严格管理,保障辖区通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但是不得干预这些单位的经营情况,严禁以各种理由向上述单位谋取利益。
三、文明规范执法。支队民警执法务必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于违法当事人要依法处罚,但是执法过程要文明,法律文书制作要规范。同时注意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当事人再次违法。执法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摄录设备保存证据,违法处理室要对民警上交的音像资料和法律文书妥善保管,以备当事人查验。民警工作期间必须做到着装规范、警容整齐。
四、加强自律和监督。支队要求每一位民警认真反思自己从事工作以来的经验教训,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时刻筑牢自己的思想防线,谨记各种典型的反面案例,谨慎交友、管好自己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坚决不能进行接收关系人请托、违规办案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支队在原有基础上,又在服务区、站口等处增添多条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五、严格警车管理。支队日常巡逻警车必须严格按照总队规定的时间上下路,不得迟上早下,也不得明显早上迟下。需要加派警车上路的,必须经值班支队长批准。警车需要离开支队辖区的,必须有正当理由,经值班支队长批准,回队须及时注销,严禁将警车用于私用。
六、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热情。支队再次重申,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每位民警都要加强和提高为民服务的热情和能力。支队强调,为民服务无止境,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工作创造辖区平安畅通的交通秩序,树立高速交警良好形象。